
在太阳之后,一个来自Wuxi的男人江苏,他的妻子分居,李被再婚。在婚姻中,太阳经常将钱转移给他的成年儿子小子,他的妻子出生,四年半内总共有300万元人民币。其中大多数的转移少于10,000元,但还包括368,000人民币的购买价格,790,000元的房屋购买价格以及830,000元的重大行动。李和太阳分开后,李指责法院,认为这笔钱是这对夫妇的共同所有权之一,并要求太阳和小太阳一起返回超过140万元人民币(即价值的一半)。诉讼后,法院裁定,太阳日至周日寿命不需要三大资金,并且大量的汇款也无效,并且妇女有权要求退货。因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父子是恶意转移财产的,而父母支持他们的孩子根据人类的道德规范,它与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实践的非法礼物不同,孩子不必为所有者的返回带来民事责任。最终,太阳受到了惩罚,以返回一半的举动,即100万元人民币。全面的江苏·沃奇(Jiangsu Wuxi)中级人民法院和红星新闻
编辑:吴斋港